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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自然人文景观丰富,素有“历史文化名城”之美誉。现有定点旅游景区(点)26处。其代表性的景点是全国最佳风景名胜之一的黄鹤楼,国家级东湖风景区,以五百罗汉、玉佛及悠久历史著称的归元禅寺,高山流水觅知音的古琴台,辛亥首义军政府地址红楼等。此外,新开发的道观河风景旅游区、木兰湖旅游度假区已初具规模,金银湖旅游度假区、武汉高尔夫球场正在兴建之中。截止1997年末,直接从事旅游业人员27489人。各类旅行社89家,其中国际旅行社13家,国内旅行社76家。旅游涉外定点饭店61家,客房8743间,床位17486张,星级饭店40家,其中四星级饭店1家,三星级饭店25家,各类旅游定点院校15家。 旅游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和最有潜力的产业之一。1997年,我市共接待海外旅游者30.9万人次,比上年增长47.20%;国际旅游收入1.09亿美元,比上一年增长23.3%。全市实现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大关,达107亿元。 1997年初,武汉市正式将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并于1997年10月9日,颁布实施《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》。该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旅游法规,对于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和旅游行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该条例的诞生,标志着我市旅游行业管理开始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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